大丰市实验小学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采购最高限价公示
各投标单位:
一、本次采购清单“多媒体”部分电脑与“机房建设”中的电脑有重复部分,故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需求第66项“商用台式计算机”采购数量变更为345台。
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部分C、业绩“以上业绩累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注:业绩范围:江、浙、沪地区,且业绩需为投标人业绩,以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厂商签订合同的业绩一律按上述计分标准的一半计分;投标文件中附有原件或复印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对应采购人公章),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对应采购人公章)与资格文件原件装在同一密封带内,未提供合同原件的业绩不予承认计分;代理商提供业绩非本次投标品牌或业绩资料不能反应本品牌的此项业绩不得分。”改为“以上业绩累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注:业绩范围:江、浙、沪地区,且业绩需为投标人业绩,以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厂商签订合同的业绩一律按上述计分标准的一半计分;投标文件中附有原件或复印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对应采购人公章),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对应采购人公章)与资格文件原件装在同一密封带内,未提供合同原件的业绩不予承认计分。”
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部分E、参考品牌响应“投标人投报产品为招标文件参考品牌的,得3分;投报产品为招标文件参考品牌之外的其他品牌的,不得分。”改为“投标人投报产品为招标文件参考品牌的,依据所投产品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得0-3分”。
四、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百壹拾万元整(¥3100000)。
招标单位:大丰市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