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34标段)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7-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出让公告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34标段)

项目编号

DFCQ202407036

报名日期

报名起始日期2024年 7 30 8:30

报名终止日期:2024年 8 26 18:00

竞价会议安排: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价,竞买人无需到达竞价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竞价会议。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 8 27 16 00时00秒- 162900秒,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 8 27 16 3000秒,资格审查通过后会有短信提醒

标的坐落

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域34标段,坐标详见本交易文件第四章“标段划分平面示意图、本标段所在区域界址点坐标表”。

基本属性

34标段出让海域总面积

36.9667

用途

养殖用海

出让年限

6个养殖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30年12月31日

海域现状

是否设置原受让方优先权

欠费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

评估报告书编号

JMEC-2023-5-1

评估基准日

2024 1 31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出让底价

6个养殖年度出让底价合计1,704,165.00 元(1个养殖年度出让价为284,027.50元)

出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让方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济类型

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982742476817K

负责人

纪建军

注册地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9号

出让方承诺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出让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使用权出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出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让方决策文件

①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②经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申请表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增价幅度:167,000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240

特别说明

一、本次出让标的为 1 宗海域使用权的出让,本标段出让海域有关内容详见附表《各标段出让标的、面积、底价、交易保证金及加价幅度情况一览表》,本标段出让海域位置详见出让交易文件第四章《标段划分平面示意图、本标段所在区域界址点坐标表》

二、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可根据需要自行至现场查看出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出让标的实际情况,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竞买人自理,竞买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出让底价不包含出让海域范围内现有大棚设施。

四、本次出让标的为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的权限: 出让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国家出让海域使用权,风力发电占用补偿、海域的上方空间、底土资源、埋藏物等均为国家或出让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不得在受让海域建筑、构筑各类固定式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合同期届满后须清理海域、滩涂,恢复原状。

五、受让方必须按照本文件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后,受让方方能投入生产;受让方投入生产后应履行海洋环境保护与治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

六、上述标的是以现状出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出让海域滩面情况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标的物灭失导致受让方(海域出让使用)无法实现,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服从,且出让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做违约处理。合同到期后出让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受让方在出让期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应自行收回撤离,未自行撤离的,视为放弃,由出让方处理。政策调整是指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出让标的海域的使用作调整、限制规定,导致限制、禁止养殖的后果。公文等调整的方式包括发布公告、决定、通知等各类公文。

八、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出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出让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按照出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价,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本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交易文件规定支付海域使用金或未向代理机构提交拍卖服务佣金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本交易文件规定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或未向评估机构南京师范大学缴纳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籍调查、用海海域价格评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等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竞价资格条件

合格竞买人:信息披露期满,竞价会开始前,出让方对已报名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出让方将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交易系统中提醒告知,竞买人应及时实时在交易竞价系统界面关注。

本信息公告征集竞买人报名截止时间前,竞买人须按时足额对应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下列所需材料:

1、资信材料

①竞买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

2)竞买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

3)竞买人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竞买人承诺书(本人签字)。

2、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无。

注: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标的交割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出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备查文件

评估报告

交易指南

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170,500.00

备注意向投标标的需分别交纳保证金方可竞价

二、交纳开始及截止时间:同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1、竞买人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 7 30 8:30时至2024年 8 26 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竞买人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出让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竞买人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4、各潜在竞买人在规定时间按标段分别下载交易文件并按标段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使用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媛媛 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竞买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133157

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竞买人以竞买人在产权交易电子平台注册登记时录入的“基本户”,仅竞买人注册登记时录入的“基本户”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才能被系统正确识别,竞买人在交易时间截止前提提交的交易保证金未被产权交易电子平台识别的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视为竞买人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买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使用资格。

特别提醒:

参加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多个标段海使用权出让竞价的,请按照各标段交易文件规定的账号分别提交交易保证金(各标段交易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各竞买人提前办理各标段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同时受让方按已缴纳保证金标段进行竞价,未缴纳保证金标段的不可参与竞价。

本项目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851号)文件标准收取。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竞买人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买人按交易规则受让成交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出让方将没收其在该标段所提交交易保证金:

1)放弃成交项目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或者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提交第一个养殖年度海域使用金

3)未按本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拍卖服务佣金

4)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5)不按交易文件规定向南京师范大学缴纳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籍调查、用海海域价格评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等服务项目提交服务费用的。

上述没收的交易保证金,出让方可以用于已经成交标段的代理机构拍卖服务佣金及交易中心服务费支付以及养殖用海海籍调查、用海海域价格评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等服务费用等,以及补偿出让方的自身损失。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竞价规则》。

9、不符合使用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出让方委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海域使用金缴纳:先付后用方式,海域使用金按养殖年度支付。

1个养殖年度海域使用金的缴纳: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缴纳第1个养殖年度的海域使用金,办理相关手续。

后续养殖年度的海域使用金于每年6月30日前缴纳。

11、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代理机构缴纳拍卖服务佣金,缴纳依据苏招协【2022】第002号文件标准×34.8%计取,佣金结算时按每个独立标段分别计取,计取基数为1个养殖年度成交总额,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视为已将该报价计入后续经营成本,与出让方无涉

12、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依据《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851号)文件标准执行,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结算时每个独立标段分别计算,计取基数为6个养殖年度成交总额,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视为已将该报价计入后续经营成本,与出让方无涉。

13、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师范大学缴纳盐城市大丰区新王竹区域养殖用海海籍调查、用海海域价格评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等服务项目服务费用,费用由本轮(次)出让成交的所有受让方共同提交,费用提交标准为:

各宗海域提交的费用=6280000.00元/本轮次总成交面积*受让该宗海域受让面积。

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视为已将该报价计入后续经营成本,与出让方无涉。

注:南京师范大学服务总费用为628万元。

14、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放签订《出让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5、履约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提交第1个养殖年度的海域使用租金前,向出让方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海域使用金6个养殖年度合计成交总金额的10%。

16、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7、出让方同时在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对外批露本项目的出让与成交等有关信息。

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媛媛

联系电话

13851337203

出让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佘世春

18921820723

附件:
34标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