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公司树木砍伐出售项目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2-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林业公司树木砍伐出售项目

标段编号

DFCQ202502003-01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02130800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202502271800

本项目发布网址: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

竞价会议安排: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无需到达竞价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竞价会议。

资格审查时间:20250228100000秒,竞价开始时间:20250228103000秒,资格审查通过后会有短信提醒

标的坐落

原王港乡地段

基本属性

蓄积

2132.9646m?,具体数量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

5777棵,具体数量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

平均胸径

φ27CM

树木底价

563.00/m?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盐城金威车物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金威鉴评[2024] 第1103号

评估基准日

20241103

评估价

119.0194万元

招标范围

项目砍伐树木品种为杨树(大叶杨5个小班,共计166.00亩,树木约5777棵。

注:意向受让方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竞价(包含运输、临时进出口通道建造及恢复等一切费用)。若因受让未进行现场踏勘,造成的损失受让方自行承担

界址

出售的林木位于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王港居委会辖区辖区“一中沟”、“南排河北”、“南排河南”、“南灌河南”、“南灌河南”、“五中沟”。

①一中沟东侧15.40亩,南至南排河,北至收花站,树木约239棵,平均胸径29公分;

②南排河北侧103.8亩,东至三中沟,西至一中沟,树木约3370棵,平均胸径23公分;

③南排河南侧60.2亩,东至三中沟,西至二号沟,树木约1475棵,平均胸径24公分;

④南灌河南侧20.3亩,东至农庄,西至一中沟,树木约302棵,平均胸径26公分;

⑤五中沟西侧17.2亩,南至农庄,北至南灌河,树木约313棵,平均胸径31公分。

合计面积166亩,树木5777棵,平均胸径27公分。

竞价人对砍伐四周界址不清楚的,应主动联系转让方代表进行咨询确认,未联系咨询的,视为对界址无异议,实际界址以转让方代表现场解释为准。

砍伐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在签订合同前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价10%),采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转让底价

120.00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盐城市大丰港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2061855969E

法定代表人

王兴桃

注册地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王港居委会

转让方承诺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21次经理层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特别说明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林业公司树木出售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须事前对伐林地现状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树木基本情况,自行测算相关数据,慎重报价,确认参加本项目竞价后,视同全部认可树木现状及基础条件。意向受让方对四周界址不清楚的,应主动联系转让方代表进行咨询确认,未联系咨询的,视为对界址无异议,实际界址以招标人代表现场解释为准。

请各意向受让方在标的竞价会议开始前自行进行实地考察,自行测算总蓄积,全面了解本标道路运输及一切相关事宜,所有费用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中标后转让方不对受让方进行任何补偿。

三、本转让项目共1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内容:出售的林木位于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王港居委会辖区辖区“一中沟”、“南排河北”、“南排河南”、“南灌河南”、“南灌河南”、“五中沟”;转让底价:120.00万元。

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转让标的转让手续及标的移交、交付等相关事宜;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人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转让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六、成交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与转让无关,由成交方单独享有承担。

七、成交方转让运输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成交方单独承担,与转让无关。

、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规划的调整,行政征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受让方损失的,由受让方在参与本次交易前自行评估各类风险因素并承担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与转让方无关。

以上情况说明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意向受让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考虑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受让资格条件

合格意向受让方:挂牌公告期满,竞价会开始前,转让方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将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中提醒告知,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实时在交易竞价系统界面关注。

本信息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须按按时足额对应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下列所需材料:

1、资信材料

①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章程(须加盖单位公章)

3)同意受让产(股)的内部决议(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受让资金来源合法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5)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

6)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如不按附后格式则作无效处理)

②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2)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本人签字)。(格式附后,如不按附后格式则作无效处理)

2、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标的交割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备查文件

会议纪要

交易指南

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壹拾贰万元整。备注: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方可竞价,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系统到账为准。

二、交纳开始及截止时间:同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1、意向受让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02130800分至20250227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受让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转让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受让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按标段分别下载交易文件并按标段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受让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佳伟 15962990376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134860)。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受让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受让资格。

特别提醒:

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同时受让方按已缴纳保证金标段进行竞价,未缴纳保证金标段的不可参与竞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人按交易规则受让成交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转让方将没收其在林业公司树木砍伐出售项目所提交的所有标段的交易保证金:

1)放弃成交项目或逾期未交纳成交价款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的;

3)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上述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盐城市大丰港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可以用于补偿转让方的自身损失

8、竞价方式:①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按底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具体详见资产转让文件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签订转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转让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11、成交后受让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向受让方收取。(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12、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原公告发布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流拍处理:根据《盐城市国有资产网络公开竞价实施细则(试行)》,流拍标的可以降低底价重新公告竞价,重新转让底价不得低于上轮次起拍价的90%,具体为:

1)如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林业公司拟按照首轮出售底价的90%设定新的出售底价重新进行信息披露,披露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如出现再次流拍,将再次发布出售公告,公告的出售底价按第二次出售底价的90%设定,再次发布交易公告,披露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转让方

盐城市大丰港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兴桃

联系电话

15851007298

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佳伟

联系电话

15962990376

附件:
树木砍伐出售项目交易文件(最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