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康平路、健康东路、金都贸易城、大新南路、大新北路等37处房产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2-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资产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大丰区康平路、健康东路、金都贸易城、大新南路、大新北路等37处房产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DFCQ202502014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2258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2025年31318

本项目发布网址: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

现场竞价会议安排:在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进行现场竞价,意向承租方需携带身份证到达竞价现场参加竞价会议。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14930分-1030分,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3月14日10时30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价。

标的坐落

大丰区康平路、健康东路、金都贸易城、大新南路、大新北路

基本属性

房屋面积共计约

1976.36

权属情况

无产权证

土地使用面积

-

租期

三年

权利性质

-

用途

门市及仓库

房屋结构

-

层数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

其他情况

详见附表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天房估字(2024)第DF1078号

评估基准日

2024 10 09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租赁底价

详见明细表

租赁方情况

基本情况

租赁方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绿色建筑节能与公房管理服务中心

举办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982MB05506007

法定代表人

吴琛琛

注册地

盐城市大丰区健康东路82号

租赁方承诺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租赁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五、我方已履行提前告知原承租方租期即将到期以及继续招租的通知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租赁方决策文件

大丰区住建局关于部分公房拍租请示

大财国资复[20251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出租/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或100整数倍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特别说明

一、本次标的为37处房产的租赁权,房产均为公房,因历史遗留原因无产权证,中租人不得以无产权证拒签《租赁合同》而造成违约,后续相关证照由中租人自行办理,相关责任自负。

二、优先承租权:同等价格,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同样有权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标的瑕疵风险告知:标的交付期限为1个月,超过1个月仍不能交付的,若中租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可继续等待交付;若选择解除中标标的,则退还全部租金费用,不计利息,互不追责。

四、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五、本项目共分 37 个标段,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的位置

面积约(㎡)

底价(元/年)

1

大新南路10号

60

20500

2

大新南路10号

30

4000

3

大新南路221-9

30.3

10250

4

大新南路221-8

30.3

10250

5

大新南路221-7

30.3

13000

6

大新南路221-6

30.3

11000

7

大新南路221-4、5

60.6

20500

8

大新南路221-1、2、3

60.6

24200

9

大新南路180-6、5

148

31500

10

老房管局北侧

30

4000

11

大新南路217-3

17.32

7400

12

大新南路217-1

14.17

6000

13

大新南路217-2

12.34

5000

14

大新南路201

25

2700

15

大新南路202

20

2200

16

大丰区健康东路36-7

134.18

56000

17

大丰区健康东路36-8

75.79

56000

18

大丰区健康东路36-6

44.18

35000

19

大丰区商业街105

25.13

77000

20

大丰区商业街99-1

21.89

31000

21

幸福小区西门

566.81

45150

22

大丰区康平路50-11

46.1

13000

23

大丰区康平路50-10

26.63

6930

24

大丰区康平路50-9

29.46

8100

25

大丰区康平路50—8

28

7000

26

大丰区康平路50—5

87.61

25500

27

大丰区康平路50—4

38.36

12400

28

大丰区康平路50—3

44.82

10200

29

大丰区康平路50—2

26.63

6500

30

大丰区康平路50—1

28.05

7400

31

大新北路8-20

33.5

8400

32

大新北路2-5

23.99

8400

33

金都贸易城8—107

19.2

3000

34

金都贸易城8—111

19.2

3000

35

金都贸易城8—112

19.2

3000

36

金都贸易城8—115

19.2

3000

37

金都贸易城8—116

19.2

3000

六、中租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方能协助中租方办理租赁标的租赁手续及标的交付等相关事宜;

七、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中租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除,不得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承租后增设的可移动物品、设施,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搬离,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物权,相应的可移动物品、设施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如中租方违反前述约定,则视为中租方违约。

八、中租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预交水电费。

九、中租方签订合同后需依约缴纳履约保证金(中租价的一年租金收取(进整计取))和第一年租金。

十、中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以招租方名义对外宣称、经营和广告,不得转租,退租需提前三个月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不予补偿承租方任何的装修费和经济损失,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于一个月内退还。

十一、中租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与招租方无关,由中租方单独承担。

十二、中租方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中租方单独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十三、中租方经营期间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视为中租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规划的调整,行政征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中租方损失的,由中租方在参与本次交易前自行评估各类风险因素并承担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与招租方无关。

以上情况说明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租赁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即表明意向承租方愿意按照租赁标的实际状况交易,意向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考虑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承租资格条件

本项目在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上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资信材料。竞价会开始前,招租方通过本交易系统对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以报名上传的资信材料及完成保证金缴纳为准)。招租方将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交易中心现场告知,合格的意向承租方须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并领取号牌参加竞价会议。

1、资信材料

①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章程(须加盖单位公章);

3)同意受让产(股)的内部决议(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受让资金来源合法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5)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

6)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如不按附后格式则作无效处理)。

②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本人签字)。(格式附后,如不按附后格式则作无效处理)

2、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标的交割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备查文件

评估报告

交易指南

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1万元/标。备注:意向承租人需交纳保证金方可竞价。

二、交纳开始及截止时间:同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1意向承租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2月25日8时至2025年3月13日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承租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租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承租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下载交易文件并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承租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 管海林 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承租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135039。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承租人以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企业单位或个人注册登记时录入的“基本户”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才能被系统正确识别)。意向承租人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承租资格。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承租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可参与竞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保证金,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实行增长机制,详见租赁合同条款。

11、中标后承租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按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向交易中心缴纳;2、交易代理服务费用由承租方按中标第一年租金5%向代理服务机构缴纳;3、中租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方能协助中租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12、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原公告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招租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盐城市天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管海林

联系电话

15251084840


招租方

盐城市大丰区绿色建筑节能与公房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杨红芳

联系电话

18761205215


附件:
交易平台1(公房中心房产拍租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