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种猪场农田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8-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资产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种猪场农田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DFCQ202508001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挂牌公告报名起始日期:

2025年8月27日08时30分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

2025910日18时00分

本项目发布网址: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

竞价会议安排: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无需到达竞价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竞价会议。

资格条件审查时间:2025年912日09时00分00秒;

竞价开始时间:2025912日09时30分00秒资格条件审查通过后会有短信提醒。

标的坐落

盐城市大丰区种猪场农田:南1-5号 、办公室南、东南6-7号部分、北1-7号及旧仓库旁、中心路两边农田

基本

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

另无产权部分

/

土地使用面积

671.78

租期

3

权利性质

国有用地使用权

用途

设施农用地

房屋结构

抵押情况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圣评报字【2025】第DF1040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08月08日

评估价

221.6874万元

租赁底价

1100元/亩.年,合计 671.78亩,承租期三年

租赁方情况

基本情况

租赁方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种猪场

经济类型

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982468393161R

法定代表人

周长军

注册地

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川东办事处东首

租赁方承诺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租赁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租赁方决策文件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批复文件、国有资产出租申请表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出租/加价

增价幅度(元)

5元整或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租标的为盐城市大丰区种猪场农田:南1-5号 、办公室南、东南6-7号部分、北1-7号及旧仓库旁、中心路两边农田,按现状出租

二、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招租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招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本招租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号1;盐城市大丰区种猪场农田:南1-5号 、办公室南、东南6-7号部分、北1-7号及旧仓库旁、中心路两边农田,合计 671.78亩。

目前该资产未设置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且为盐城市大丰区种猪场单独所有。

四、承租期3年,农田租赁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以每亩500元的标准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租赁期内的水土保持、田埂、秸杆还田、渠道、电灌站等设施使用及合同结束清田交田、种植保证等保证金。现行国家农业支持保护(地力保护补贴)补贴由租赁方享有,其它补助按政策执行。

五、成交方必须付清相应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租赁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招租标的招租手续及标的移交、交付等相关事宜;

六、成交受让人须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3日历天内,向招租人一次性支付三年租金,自成交价款支付之日起5日历天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所缴纳的所有费用将不予退回并依法追偿损失。

七、中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以租赁方名义对外宣称、经营和广告,不得转租。承租方不得退租。

八、成交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与招租人无关,由成交方单独享有、承担。

九、成交方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成交方单独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十、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规划的调整,行政征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交方损失的,由成交方在参与本次交易前自行评估各类风险因素并承担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与租赁方无关。

以上情况说明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租赁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即表明意向承租方愿意按照租赁标的实际状况交易,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考虑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承租报名条件

合格意向承租方:挂牌公告期满,竞价会开始前,租赁方和交易代理服务机构对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进行条件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租赁方将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交易系统中提醒告知,意向承租方应及时实时在交易竞价系统界面关注。

本信息公告征集意向承租方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方须按时足额对应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下列所需材料:

1、资信材料

①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公章)

2)企业章程

3)同意受让的内部决议

4)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资金来源合法的书面材料;

5)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见第六章,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6)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四章,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7)承诺函(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第七章,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②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本人签字)。(格式见第四章,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3)承诺函(签字并按手印)。(格式见第七章,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标的交割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备查文件

评估报告

交易指南

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整。备注:意向投标单位需交纳保证金方可竞价。

二、交纳开始及截止时间:同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1、意向承租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8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承租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租赁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承租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按标段分别下载交易文件并按标段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承租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邹海君13921826080 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承租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

3209820531010000136975。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承租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承租资格。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承租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同时承租方按已缴纳保证金进行竞价,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可参与竞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保证金,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成交受让人须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3日历天内向招租人一次性支付三年租金。自成交价款支付之日起5日历天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11、中标后承租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①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按中标租金和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向交易中心缴纳;②交易代理佣金由承租方按人民币壹万元整向代理服务机构缴纳;③中租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租赁方方能协助中租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12、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租赁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租赁方

盐城市大丰区种猪场

联系人

周长军

联系电话

13815545908

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海君

联系电话

13921826080


附件:
2025.08.25招租项目交易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