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 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 均可申请 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 合各方须授权委托其中一方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到盐 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 9 时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 18 时,到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向 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 18 时。 经审查,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 的,我局将在 2016 年 4 月 27 日 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地块挂牌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0 日 9 时 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 12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也不包 含代征部分的规、税费。
3.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须执行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4.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 9 号
联系电话:0515—83524978 18921823386
联 系 人:陈先生 顾先生
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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