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农干河东侧川东办事处自来水改造及泵房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0.04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估算价约 390.0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农干河东侧川东办事处自来水改造及泵房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农干河东侧川东办事处自来水改造及泵房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 2018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含成片区供水管道及二次供水泵房(如农场或小区)改造工程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无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原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其他要求:
4.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 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 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 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 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 2020年1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 件。
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 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
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09月08日08时30分到 2021年09月1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4日18:00 时前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托书中须包含有效的电子信箱信息、联系方式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授权委托身份证原件到大丰区东方1号创意小镇9-1号楼409室报名。联系电话:0515-6688225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09月2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大丰区东方1号创意小镇 9-1号楼409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09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大丰区东方1号创意小镇 9-1号楼409 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须经当地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同意并网供水。
3、本次招标的农干河东侧自来水改造及泵房建设项目和农干河西侧自来水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同时开标,开标顺序东侧→西侧,评标、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两个项目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四岔河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515-83268018
电子邮件:9308579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线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丰区东方 1 号创意小镇
联 系 人: 王桂强
电 话: 0515-66882258
电子邮件: 2211810986@qq.com
本项目非进入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