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丰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绿化造林工程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丰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绿化造林工程项目,拟对其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承包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二、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国丰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绿化造林工程
2、建设地点:大丰区林场南林场(麋鹿保护区西侧)
3、工程规模:造林面积244.6亩,约320万元。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土方工程、绿化造林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开工令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增加。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具有有效的含园林绿化或绿化造林等类似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证书(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指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并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2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8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请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参与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高新区五一路五号希望小镇1#楼),联系人:高娟,联系号码:0515—83839668。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丰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