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3万吨/年盐类危废收储及资源化利用处置工程生产工艺EPC项目


【信息时间: 2021-04-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盐城市国投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盐类危废收储及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一期3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利用工程已建成,并已完成装置运行调试,通过了安全、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目前已投入商业化营运。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启动二期工程建设,现对二期3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利用工程的生产工艺设计、设备供应及安装采用EPC模式对外发包,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择优选择总承包单位。

二、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二期3万吨/年盐类危废收储及资源化利用处置工程生产工艺EPC项目

2、工期要求:暂定150日历日

3、项目规模:3万吨/年盐类危废收储及资源化利用

4、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纬三路

5、工程质量要求:设备使用寿命:整体项目使用年限大于等于20年;通用标准设备:按厂家标准;且设备投入运行后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6、性能考核指标:

盐类危废收储及资源化利用处理能力大于3万吨/年;

②生产的再生工业盐产品质量标准指标优于国家、地方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限值,其中:

再生氯化钠盐优于:《工业盐》(GB/T 5462)工业干盐二级标准;

再生硫酸钠盐优于:《工业无水硫酸钠》(GBT6009-2014)Ⅱ类一等品限值

再生精制氯化钾盐优于:《氯化钾》(GB6549-2011)Ⅰ类一等品标准限值。

再生精制硫酸钾盐指标优于:《农业用硫酸钾》(GB/T20406-2017)一等品标准

再生溴化钠盐指标优于:《工业溴化钠HG/T 3809-2006)一等品标准

再生溴化钾盐指标:《工业溴化钾》(HG/T 3808-2006)一等品标准

③生产的再生工业盐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符合保障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有指标限值,其中:

保障公众健康的标准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

    《食用盐》(GB/T5461 )

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标准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三类水体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

④生产的再生工业盐的危险废物管理解控的体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版) 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订)》第二十六条、三十七条,满足了资源化利用产物和再生产品“保障公众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根本要求。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标段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估算额

1

二期3万吨/年盐类危废收储及资源化利用处置工程生产工艺EPC项目招标

建设4条废盐催化热解装置、3条除杂成套装置、2条氧化蒸发结晶装置及其配套的废气治理装置、辅助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安装、检测、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协助申领、装置调试、人员培训、保修及其伴随服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投产运行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招标人对招标范围有适当调整的权利。

12000 万元

具体内容为:提供完整的二期盐类危废收储及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的工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土建、工艺管道、自控系统及电气(含高低压配电系统的详细设计;负责招标范围内的主设备材料的采购、现场安装、单体调试、协助联动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以及生产操作手册编制、保修期内的维保服务等负责项目整体的性能保障、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要求等,负责项目质检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验收、质量监督申报及验收等手续办理),并协助招标人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投产运行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危废经营许可证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盐类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工程甲级设计能力;

②拥有盐类危废资源化利用处理的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成功应用的工程案例并稳定运行6个月以上;

③拥有成套装备的机加工能力及加工场所;

④具有盐类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实施甲级能力。

2、参与本项目各相关方面人员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8年以上的环境工程类技术研发、设计工作经验。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置。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报名方法:

请投标人于202149日至20214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高娟,联系号码:0515—83839668。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投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0515-8055 2032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系人:高        联系电话:0515-68859288

2021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