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本着“谁使用、谁验收”的要求,在招标采购活动结束后,各采购单位应组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的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对采购的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市监察局、财政局和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项目适时组织抽查;
2)大型、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邀请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联合验收工作;
3)项目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所有成员应在书面验收报告上签具验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市财政局和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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