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20200616工程(装饰)


【信息时间: 2023-01-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20200616工程(装饰)已由大办发【2019】108号文(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意见》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单位招标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20200616工程(装饰)

2)工程地点:盐城市大丰区

3)建设规模:265万元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估算额

1

盐城市大丰区20200616工程(装饰)

盐城市大丰区

盐城市大丰区202016工程(装饰),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职业资格证)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3 符合《关于印发<涉密工程确定和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保发〔2018〕26号)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承担工程代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工作”: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

②拟承担涉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③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具有承担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

④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⑤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⑥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自 2022 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4 施工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至少承担过一个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

上述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单独承担过装修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供核查)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招标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招标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招标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招标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10投标人三年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评标前招标人将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31 16日至2023 1 20 18 时前,前往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大丰区幸福西大街37号瑞城国际苑会所二楼)签订保密协议后,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 2 7  9 30 分。

5.2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办法:

    投标人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 27  9 30 分前送至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4楼大厅(大丰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四楼,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米)。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xjsj.yancheng.gov.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网站上发布。

9.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特别提醒

依据《省人防办关于加强涉密项目建设采购(招标)管理规定》(苏防﹝2019﹞5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受邀请人确定:截止报名时间如报名的符合公告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6家(不含6家)时。由现场监督人员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6家投标申请人为受邀请人,招标人不接收未受邀请的投标申请人一切投诉,投标申请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如少于6家(含6家)时全数列为受邀请人;如少于3家(不含3家)时,重新挂网。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大丰区健康东路82号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3770282366

 

招标代理: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幸福西大街37号瑞城国际苑会所二楼     

联系人:顾蓓蓓    联系电话:1323610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