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盐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自2024年4月20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