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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公告】盐城市大丰区2025—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


【信息时间: 2025-03-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盐财金〔2021〕23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4〕144号)等文件精神,现对盐城市大丰区2025—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此次遴选。

一、公开遴选对象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全区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总量为5家。

二、遴选业务范围和承包区域的划分

(一)业务范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及大丰区财政实施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主要有水稻、小麦、玉米、大麦、油菜、大豆、棉花、水稻制(繁)种、能繁母猪、育肥猪、羊、肉鸡、种(蛋)鸡、蚕、设施大棚、棚内作物、露地旱生蔬菜、梨、内塘螃蟹水文指数、拖拉机交强险、农机综合保险、粮食烘干机保险等。

(二)承保服务区域划分:全区分5个承保服务区域,每个承保区域确定1家承保机构,具体承保区域范围详见公开遴选文件。

三、承保服务时限

服务期:20255月1日至20284月30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模式参与遴选。

五、申请人(指响应遴选、参与遴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下同)资格条件

(一)申请盐城市大丰区2025—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的保险机构需满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1.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2.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3.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申请时须提供承保机构总公司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申请时提供当期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业务管理系统能够直接导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批改等数据,并承诺于月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报送完整准确的原始数据信息。

6.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农业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7.对于苏财金2021〕42号文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申请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申请时提供申请人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0〕322号)的相关规定

3.申请人省公司必须是符合江苏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省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1〕28号))申请时提供证明文件、申请人省公司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如是省级公司或其下级公司参加遴选,须提供总公司批准参加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原件,并承诺在本次遴选过程中对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一切参选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承保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申请人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前三年内(自参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上述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执行《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8.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公开遴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325日至2025年4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代理部(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3、方式:现场报名或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一份彩色PDF版本文件发送至jiangsuxh888@163.com邮箱后获取遴选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简称,邮件发送后必须同时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未提交。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4、售价:0元

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六、参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参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段:20254151530分至160000秒。

参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415160000

参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四楼开标一室(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100号)

注:申请人须按要求递交所有文件及材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七、本项目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325日至20254118:00(北京时间)]

八、本项目公开遴选公告发布媒介:

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公开遴选文件以及补充说明和修改,遴选人根据遴选需要,可能会在上述媒介不定期发布该项目补充答疑等澄清修改文件,请各申请人自行网上查寻,未能及时查阅并作出响应而影响参选的,结果由申请人负责。

九、本项目评审方法

由遴选小组(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开遴选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遴选小组(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开遴选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2、本次遴选不收取参选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一、联系方式

对本次公开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称: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址: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66号

联系人:柏女士             电话:0515-83512180

 称: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15号

联系人:柏先生             电话:0515-69188396 

2.遴选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人:高娟                     

联系方式:0515-688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