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负责实施的 新丰镇全心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路灯亮化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丰镇全心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路灯亮化工程
(2)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 财政
(5)工 期:30日历天
(6)项目规模: 约25万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除项目负责人外,在招标投标阶段对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不作无在建工程要求;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含各县、区、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偿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并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对以上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3209820531010000063366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支行(如是个人账户汇款,务必备注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人的在公示期间退回,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的在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款的10%)以后退还。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其它方式:转账、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 8 时 30 分至2025年4月26日 18时 00 分至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区新东苑东大门、看守所西侧)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 30 日15时00分
地点: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七、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健康路7号
联系人:黄浩 联系电话:15861999214
招标代理: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新东苑东大门、看守所西侧
联系人: 陈旭东 联系电话: 0515-83528111、184525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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