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如何处理?


【信息时间: 2012-06-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1)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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