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1)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