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招管〔2014〕5号
关于印发《大丰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日常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交易中心,各招标代理机构,各评标专家:
现将《大丰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日常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大丰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日常考核办法
附件2:大丰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日常考核标准
附件3:大丰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日常考核表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评标专家 考核办法 印发 通知

抄 送:市委群众路线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盐城市公管办。

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科 2014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1
大丰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日常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招标采购标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专家日常评标活动,提高评标工作质量,保证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招标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管办)审查,录入市招管办设立的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的有关技术、经济专业人员。
第四条 市招管办负责全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 考核工作应坚持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标准和应用
第六条 对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采取“一标一评”的方式。每次评标结束后,由市招管办相关业务科室及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人员组成现场考核小组,按《大丰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日常考核标准》(见附件),及时对参加本次评标活动的全部评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
第七条 评标专家有日常考核标准所列较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视情节暂停评标1—3个月;评标专家有日常考核标准所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视情节暂停其3—6个月评标资格。
第八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招管办予以通报,并视情节暂停其6—12个月评标资格:
(一)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年度内有3次不参加复议的;
(三)替代他人参加评标的;
(四)同时在2个以上项目担任评标专家的;
(五)对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年度内评标结论2次被要求复议,且被证实评标工作存在明显错误的;
(七)因评标专家失职或对评标专家的有效投诉而造成重新评标的;
(八)工作不负责任且坚持错误意见的。
第九条 评标专家日常考核单次在85分以下、80分以上的,暂停其3个月评标资格。
第十条 评标专家未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的、在继续教育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暂停其评标资格至补考合格。
第十一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确认参加评标后,一年内有5次迟到、早退或3次无故不参加评标的;
(二)评标专家既未参加年度继续教育也未参加补考,或年度继续教育补考不合格的;
(三)委托他人代替参加评标的;
(四)收受招标人、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在评标活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或者出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予协助配合的;
(八)一年内被暂停3个月以上评标资格2次以上的;
(九)有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或其他不适合于继续从事评标工作的情况。
(十)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市招管办召开的各种培训、会议2次以上的。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被取消资格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永久清出评标专家名册。
第三章 日常监管
第十三条 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详细记载评标专家的有关信息,包括评标专家评标次数、迟到和未出席评标活动次数及原因、培训及考核情况、业务能力和评标表现、不良行为记录、被投诉次数和原因及调查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 相关工作人员发现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提出并制止,并及时书面告知市招管办。
第十五条 市招管办相关业务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评标专家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严格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评标工作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十六条 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市招管办不定期将日常考核情况汇总后上报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招管办负责解释。
附件2
大丰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日常考核标准
考核
类别 |
考核内容 |
扣分
标准 |
备注 |
评
标
行
为
|
一
般
违
规
行
为 |
1 |
进入评标区前不主动签到、评标结束后不主动签退、不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管理的 |
2分 |
|
2 |
确认参加评标,后又超出规定请假时间(确认后10分钟内)请假不参加评标的 |
2分 |
|
3 |
确认参加评标,但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 |
3分 |
|
4 |
在评标过程中上网、玩游戏等做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
3分 |
|
5 |
在评标区内抽烟的 |
3分 |
|
较
严
重
违
规
行
为 |
6 |
参加电子招投标评标,因未带CA锁,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 |
5分 |
|
7 |
在评标过程中进入其他评标室的 |
5分 |
|
8 |
未按规定提交评标报告,或提交的评标打分表不符合要求的 |
6分 |
|
9 |
不认真细致进行评审,敷衍了事打分,扣分应说明理由不说明理由的 |
6分 |
|
10 |
在评标现场高声喧哗或随意走动,不遵守工作纪律,影响正常评标秩序的 |
8分 |
|
11 |
擅自将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区,或使用电子邮件、QQ等其它方式与外界联系的 |
10分 |
|
12 |
对评标程序、评标系统不熟悉,不能独立操作的 |
10分 |
|
13 |
不独立进行评审,抄用其他评委评审结果、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发表个人意见,擅自评议标书内容的 |
10分 |
|
14 |
评标专家在评标结束后,将评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或数据带离评标室的 |
10分 |
|
15 |
不服从评标现场管理人员管理的 |
10分 |
|
16 |
对依规定发放的评标费不满且有过激言行的 |
10分 |
|
17 |
确认参加评标后,超过规定请假时间30分钟请假的,或不参加评标且未请假,影响评标正常进行的 |
15分 |
|
严
重
违
规
行
为
|
18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打分的 |
15分 |
|
19 |
未发现投标文件中明显的重大偏差,或发现后未作废标处理的 |
18分 |
|
20 |
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异常一致的现象、投标人有不正当竞争或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不及时向现场监督人员报告并写入评标报告的 |
18分 |
|
21 |
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
18分 |
|
22 |
评标过程中早退的 |
20分 |
|
23 |
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倾向的 |
20分 |
|
24 |
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诱导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充为借口,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的 |
20分 |
|
25 |
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意见,或授意其他评标专家给特定单位不公正打分的,或评标专家之间私下沟通意见,影响评标结果的 |
20分 |
|
26 |
应予扣分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
20分 |
|
附件3
大丰市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日常考核表
□建设工程 □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评标时间 |
|
评 标 地 点 |
|
专家序号 |
专家姓名 |
考 评 情 况 |
所扣分值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考核人:
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