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丰区大刘路(人民路-G15沈海高速)外立面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大刘路(人民路-G15沈海高速)外立面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丰区大刘路(人民路-G15沈海高速)外立面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大丰区大刘路(人民路-G15沈海高速)
2.3项目编号: DFGC20220100
2.4设计内容:东起人民路,西至G15沈海高速,长约8公里沿线的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设计、道路前场空间及绿化提升设计、景观及楼宇亮化设计、城市家具设计、店牌店招设计等。沿街建筑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老同仁医院隔壁、劳动保障建筑及其裙楼、格林豪泰宾馆、海运大厦、兴隆装饰城、金色农业、盐城宜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恒丰海绵、丰山钢构、天恩大厦等建筑(具体建筑物须由建设单位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设计应对方案设计进行深化,并出具深化设计图纸,所有设计内容均须达到施工图深度。设计服务招标控制价96万元。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或论证,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2.6服务期限: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驻场及其他阶段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以上时间不包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8招标内容为: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立项用)、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包含评审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为完成工程立项及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备。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 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4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本次中标和未中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11月11日9 时 00分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大丰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赵畐海
联系电话: 15861956335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东路82号
招标代理: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娜娜
联系电话:18066172856
联系地址:大丰区新东苑东大门、看守所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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